我哥偏头看了我一眼,面上在电影院养出来的朦胧睡意还没来得及消散就被一抹难得的狡黠覆盖:“崽崽陪哥一次,今晚哥喜欢的乐队在这儿驻唱。”
酒场灯光昏暗恬徐,慢悠悠绕着台下高低错落的柜台酒桌打转,地板桌面随着它的切换从黄到红再到蓝,渐变得沉着缓慢,一如坐在舞台中央那个男人手指拨弦奏出的吉他音调。
悠扬婉转的民谣由一副醇厚低哑的嗓子舒徐吟唱着,场地从电影院转到了酒吧,昏昏欲睡的人从我哥变成了我。
不知道几曲终了,像是换了什么环节,台上的歌手说了几句什么,周围沸腾起来,我的睡意被这阵沸腾挥扰得烟消云散。
我在这场不明所以的喧哗里对着我哥咬耳朵:“原来你今天请假是为了别的男人。”
我哥摇头笑笑,刚要回嘴,周遭安静了下来,这次我听清台上的人说什么了。根据话的内容和后台见风使舵设置的打光位置我觉得那句话完全是冲着我哥来的:“不如就那个穿白色T恤的帅哥吧。”
一秒沉寂过后,周围的起哄声浪犹如休克病人突然苏醒的心脏在电子显示器上的波动幅度,须臾达到今晚的峰值。
我哥摆手拒绝,台上的男人却一直不放弃邀请:“刚刚看这个小帅哥在台下的跟唱我就知道一定是个骨灰级粉丝了,不要害羞嘛,来嘛。”
我竟然有幸在告白过后那晚二度看到了我哥脸红的场面,原本不太所谓的心里也被我哥殷红的耳根撩得有些躁动,戏从心起,故意在众人的注目下拿嘴唇贴着他的耳垂,声音飘忽得除了他以外谁也听不到:“哥,我还没见过你唱歌呢。”
我哥摆手的动作停了。
我知道他心跳又错频了。
周围安静下来,只剩一些在我身上穿梭探寻的目光和夹杂在其中的窃窃私语。
我哥喉结在金属桌面反射出的昏黄灯光里上下滚动,起身对着台上的歌手微微鞠躬:“献丑了。”
又是一阵欢呼,混合着不明意味的口哨。
嘈杂声随着我哥迈向吉他手的步伐逐渐减弱,等他对着暗处的奏乐者说完一句什么以后,周遭彻底安静了,此刻比那些人造灯光更为炽热的是一道道凝聚在我哥身上的满含期待的眼神。
白体恤牛仔裤的俊朗少年手握麦克,坐在台上那架高脚椅上,一只脚弯曲着靠在椅子脚,一只脚朝着我的方向直挺挺伸过来,脚尖随着悠长前奏的节拍晃动,光这样一言不发地静止着就已经赏心悦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弦动音起,我哥在一众煞有介事的屏气凝神中缓缓开口,乾江三月撞击岩石自奏一片叮咚声响的春水都跑到我哥嗓子里了:
云鸠卷苍夜茫茫
蔷薇爬满老锈窗
碎璃洒天星朗朗
月光凝作枕上霜
梦过往/意绵长
顾盼情人莫流浪
叹沧桑/叹跌撞
恋他成狂/叹旧忆相傍
回首不见少年郎
往事如刀/刻骨刻心脏
我化沉火落寰
爱意不眠渡蛮荒
吉他收弦,台下有些动情的姑娘眼里开始泛泪光。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崇明街已经黑了,我脑子里还一遍一遍回响着齐晗下台时对着我说的那句“希望我的男朋友能喜欢我今晚特地为他唱的这首歌”,深夜独有